消費者均衡解釋了消費者如何根據這些假設將有限的收入分配給各種商品的購買和銷售,瀝青回收是最有利可圖的條件,消費者平衡的條件是消費者使用了全部收入。 不同商品的最低利潤等于購買該商品所支付的價格份額,或者等于每種貨幣單位的最低利潤消費者應點擊 的原因 。
隨著X項數量的增加,其獲利能力下降,而隨著Y項數量的減少,其獲利能力增加;為了使X和Y項的組合最大化利潤,消費者需要調整購買的X項和Y項的數量。
當邊際效用與項目X的最后一個單位的價值之比等于邊際效用與項目Y的最后一個單位的價值之比時,毛利潤最大化。 當消費者不再購買X和Y物品時,對消費者的利益是平衡的,這是一種心理感覺,即沒有客觀標準,難以用具體數字來衡量和表達,因此,許多西方經濟學家認為 由于難以建立基本的利潤理論,因此他們發展了利潤理論,而不是利潤數理論。訂單利潤理論的第三章:粗心曲線分析,主要思想是將獲利能力作為一種心理現象進行衡量。
不能或不能總和只能表示低點和滿意程度,因此公用事業只能用序數表示(第一,第二,第三...)。 每天我們周圍都有無數交易,只有當買賣雙方就價格達成共識后才能確定銷售。 再生瀝青在生活中已變得司空見慣,這反映出價格或交易價正好是賣方(賣方的價格)和買方要的價格。對方出價(買方的價格)與對方相反。 這是一項至關重要的經濟原則。 但是,有人說在一些帶有明顯標志的購物中心和壟斷企業中,例如國家電話和郵局,交易價格不等于賣方的價格和買方的價格,換句話說,這個價格是不一樣的。 沒有單筆交易,也沒有購買價格。 。
在這里,賣方具有無條件設定價格的權力,而買方甚至沒有提供相反價格的權力,買方的價格無效或不存在。 這樣對嗎? 答案是不。 首先,賣方無權設定價格或交易價格。 假設賣方為公用電話設置了4元的費用,這實際上是賣方為郵電部門設定的公用電話的價格,而不是價格或交易價格。 如果買家還想與他簽訂4美分的價格合同,他準備支付4美分的看漲期權,然后重復瀝青交易并安排交易價格。
目前,賣方收到的4角錢已經是交易價格的4角錢,如果買方不想支付4角錢并且不想撥打電話,郵局將無法進行通信并設置交易價格或價格。 因此,“賣方具有確定價格的無可爭辯的力量。沒有這樣的事情。難道這不證明在價格理論中區分買賣雙方很重要嗎?